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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8章 废除领事裁判权 (3 / 4)

作者:左茂行 最后更新:2023/9/21 7:23:10
        洪杨虽是泥腿子出身,却比咸丰皇帝还要傲慢,完全以天朝上国自居,拒绝承认清朝与外国签订的条约。洪秀全听说英国皇帝是个女王,甚至想纳英国女王为妾,闹了个国际笑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各国公使认清了拜上帝会的邪教本质,迅速调整立场,帮助满清镇压太平天国。这是太平天国覆亡的一大诱因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,如果军政府拒绝承认那些不平等条约,就可能会引起洋人的恶感,使洋人倒向满清政府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的中外条约,对华夏主权侵害不深,尚不涉及领土、内河航行权、内地传教权等核心权利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军政府发展壮大之前,杨烜决定忍辱负重,学习近代日本,先集中精力发展壮大,再逐渐修改条约、废除不平等条约。

        杨烜坦然说道:“为了展示军政府对外通商的诚意,我们愿意承认满清与外国签订的诸多条约,包括中英《南京条约》、《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》等条约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但是,条约是用来规范中英两国关系的,不是为了帮助一方压迫另一方。如何履行条约,需要我们两国共同努力。至少要岭南,我们要坦诚合作,实现共赢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譬如协定关税,即为协定,则应协商后共同确定,不过高或者过低都不合适。再如领事裁判权,本由满清政府提出,因为满清缺少法律人才,不会处理涉外诉讼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们暨南军政府正以法国法律为蓝本,积极学习、引进欧洲大陆法系法律。很快的,我们将在整个岭南实行西式法律,领事裁判权也就完全没必要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关于领事裁判权,最早见诸于1844年《中美望厦条约》。条约规定,中美民事混合案件,由‘两国官员查明,公议察夺’。英国人引用片面最惠国待遇,同样取得了领事裁判特权。

        1852年,洋人虽然取得了领事裁判权,但远不像后来那样肆无忌惮。清末时,外国领事不仅可以在司法上管辖本国侨民,还能管辖本国侨民的家属、仆役、外商的雇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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