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反观布姆,却在走出小巷后,径直钻进了某条暗巷中。那张邀请函被他直接撕成碎片,脸上也带起了子母面具。
竹篮出在手中,布姆竟好似没事人般走进了集市区。他从始至终也没打算去什么公国学院,更不想与六花分离。
正午时分,布姆心满意足的瘫坐在长椅上。此时他已经采购了近一周的食材,想必回去后六花一定会大加赞许。
下午他又流连在一件件商铺间,时而与老板讨价还价,时而又回忆着六花的品味与喜好。
最终在某个武器店中,他意外寻到了一个皮质剑鞘。其仅有巴掌大小,正好与送给六花的那柄钢刀相配。
“大人您还真是有眼光,这可是件好东西,不但用料上乘,而且搭扣处还镶嵌了一颗红宝石。”店铺老板笑着介绍道。
“三十枚金币。”布姆没有接话,而是直接说出了一个价格。
“不不不,如果老板您真想要的话,就给我这个数。”老板伸出手,悄悄向布姆比了比。
几分钟后,布姆在老板热情的赞美声中离去,而那个小剑鞘,也自然进入了布姆的储物袋里。
五十枚金币,布姆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,如果将这些钱换成食物,估计两个月也花不完。
然而他的脸上却难掩笑意,去年六花亲手缝制了一件长袍,那是布姆的生日礼物,更是他这辈子受到的第一份礼物。
这件事布姆一直都不曾忘记,适才昨日故意说自己要进入公国学院,借此脱身给六花买件礼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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